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尊重神的職場倫理

撒上 2:30 耶和華說:「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這節經文是神差遣一位不具名的神人對於祭司以利的警告。有趣的事是,以利縱容他的兩個兒子胡作非為,而沒想到寄居在他家年幼的撒母耳,卻逐漸在神教導下長大,成為一個改變時代的屬靈偉人。以利與撒母耳對比,一個是藐視神,另一個是敬畏、尊重神。


基督徒在工作上,常常以為在商言商,沒想到即使在再小的事上便宜行事,也是羞辱,不榮耀神的。說到職場倫理,其實在創世記約瑟的故事裡,就有很好的教導值得效法:


法老對剛出監的約瑟說:「我做了一夢,沒有人能解;我聽見人說,你聽了夢就能解。」約瑟回答法老說:「這不在乎我, 神必將平安的話回答法老。」(創四十一15~16)


接著的解夢,約瑟也是以「神」作為開始和結束(創四十一25~32)


約瑟對法老說:「法老的夢乃是一個。 神已將所要做的事指示法老了……這就是我對法老所說, 神已將所要做的事顯明給法老了。……法老兩回做夢,是因 神命定這事,而且必速速成就。」


我們知道在埃及,法老就當自己是神,約瑟如此回答需要何等的膽量,回答解夢的不是他,而是天地的真神,約瑟將榮耀百分百的歸給神!


接著我們看到,約瑟的凡事稱「神」非但沒有得罪法老,反而被重用當了宰相。這是聖經教導「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的最好例證。基督徒真該在職場,以及任何場合上尊主為大,神必獎賞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