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德的宗教改革,開始於對贖罪卷的抗議,1517年 路德於10月31日張貼在威登堡城堡教堂大門上反對贖罪卷的《九十五條論點》(95 Theses) 。我們看了上回描述路德對於「因信稱義」的發現過程,可以清楚知道,路德絕對無法認同贖罪卷愚民、斂財式的廉價救贖。
贖罪卷的概念開始於十字軍時代,發起第一次十字軍東征的教皇烏爾班二世於1095年應許為著「聖戰」,參加的人可以減少在煉獄的時間,而為此喪生的人可以直接得著永生。
中世紀時羅馬天主教要求信徒到神父面前告解(penance),神父在宣赦前會要求信徒:痛悔(contrition)、認罪(confession)以及補罪(satisfaction)。完成前兩項後,神父會要求信徒行「善功」來補罪。善工的內容由神父決定,例如禱告、奉獻、苦刑、朝聖等等。之後發展到可用金錢來代替善工,並發正式證明文件,這為贖罪卷的濫用開了大門。路德出生前不久,教皇西克斯四世(Sixtuv IV)於1476年,應許購買他的贖罪卷,就立即釋放在煉獄中的靈魂。

贖罪卷逐漸進一步發展到不但可以為自己買贖罪券,還可以為已故的親友購買,以減少他們在煉獄中受苦的時間。在這背後又有一個「功德庫」的想法,認為耶穌和歷代聖徒做了太多善功,遠超過律法的要求,這些額外的功德就存放在「功德庫」,由教皇統籌支配使用,有時候用標售的方式准許某特定教區發行不同赦罪功效的贖罪卷。聽起來荒謬,卻是中世紀時普遍的信念。
到了路德時候他所反對的贖罪卷買賣,背後運作的是一件超級的荒謬事件。起因是布蘭登堡的亞爾伯特(Albrecht von Brandenburg, 1490~1545)已經是哈爾北城(Halbertadt)和馬得堡(Magdeburg)的主教,他接著在1517年想要擁有美因茲(Mainz)大主教頭銜,成為德國最高的宗教領袖。

*** 上圖是布蘭登堡的亞爾伯特 (Lucas Cranach the Elder 繪製);

*** 利奧十世(Leo X,名畫家拉婓爾所畫),1513~1521年在位,他有一句名言:「既然天主安排讓我們享受,我們就盡量的享受吧!」
亞爾伯特能當上美因茲大主教涉及與教皇利奧十世(Leo X) 的金錢協定,利奧十世當時最掛心的是籌款改建聖彼得大教堂,協商結果亞爾伯特立即支付一萬德克(ducats)以得到教皇的同意。然而這筆大款項從那裡來呢?亞爾伯特向福格爾(Fugger)家族借款,教皇為了亞爾伯特還款,允許他八年的特權在其教區發行贖罪卷,得款的一半作為還款之用,另一半繳交給教皇任其新建聖彼得大教堂。[用金錢謀取神職被稱為 Simony,出自彼得斥責行邪術西門的典故 (徒八)。]

這項「超級」贖罪卷聲稱購買之人,會享受所有罪無限制的赦免,不需要憂傷痛悔,即可回到無罪時的情況。還消除煉獄中一切的痛苦。不但可以買了自用,還可以為死去的親屬購買。亞爾伯特於1517年將銷售的工作交給道明會的帖次勒 (Tetzel),他的銷售名言是:「要記住:你能釋放他們(死去的親屬),因為銀錢叮噹一聲落銀庫,靈魂立即出煉獄!」
我們看了上回描述路德對於「因信稱義」的發現過程,可以清楚知道,路德無法忍受這種愚民、斂財式的廉價救贖,事實上這是一種欺騙。事實上,遠在1514年路德教授詩篇時,已經對於贖罪卷的教導產生了質疑,在1516年他至少有三篇講章批評到贖罪卷的問題。

路德於1517年 10月31日在威登堡城堡教堂張貼反對贖罪卷的《九十五條論點》(95 Theses) ,本意是溫和的,敦促改正贖罪卷的錯謬,並不意在攻擊教皇權威。路德的《九十五條論點》,因印刷術的發展而在一個月內傳遍全歐,然而兩年多的時間,教廷一直不願面對問題,卻一再地要求路德收回言論,不准他挑戰教皇,他們強調教皇是不會犯錯的。這反而使得宗教改革愈演愈烈終於到了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 《九十五條論點》重要的論點為: 第一條:當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說「你們應當悔改」(太四17),祂期望信徒終生悔改。 第三十二條:那些因購買贖罪券而確信自己得救的人,將同他們的教唆者一同永遠被定罪。 第三十六條:每一個真誠悔的基督徒,即使不購買贖罪券,也有權獲得罪咎與刑罰的總赦。 第三十九:即使最有學問的神學家也很難一面向人誇讚贖罪券的寬大,又一面鼓吹真誠痛悔的必要。 第八十六 (指到教宗):教宗是當今首富,古代最大的富豪克拉蘇(115~53BC,古羅馬政治家)也望塵莫及。那麼他為何不用自己的錢,要用可憐信眾的錢來建造聖彼得教堂呢? *** 以後大家到梵諦岡參觀宏偉的聖彼得大教堂,可以思想一下贖罪卷的來龍去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