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5日 星期一

基督徒可以說謊嗎

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


八月24日聯合報的頭條是「扁又說謊!維大校方全盤推翻」,聯合報如是說,表明前一日阿扁的說辭為謊言,他說兒子陳致中無法到維吉尼亞大學念書,原因是台灣媒體的阻撓。但是校方出面表明陳致中既沒拿學生證,也沒到校註冊,也沒有台灣記者干預校方不讓陳致中入學。


嗯,沒錯,阿扁又開始他的律師攻防戰了,要阿扁認錯,除非你能舉出證據;可是等到你拿出證據了,他立刻又會有另一種說法,搞到媒體疲於奔命。只是台灣新聞層出不窮,不消多久,他的問題就會被別的新聞蓋過去。


其實說謊不是今天才有的問題。翻開舊約聖經,就會看到「說謊」的情形非常普遍:亞伯拉罕和以撒都曾要求妻子對人謊稱為他們的妹妹;雅各欺騙父親說謊騙得長子的祝福 (創廿七);雅各謊稱會去西珥山和以掃會面 (創卅三);他瑪偽裝妓女欺騙猶大(創卅八);暗嫩欺騙玷污同父異母妹妹他瑪後遭押撒龍殺害 (撒下十三);押沙龍叛,巴戶琳婦人藏匿大衛手下,謊稱他們已經過河 (撒下十七20);約押假裝歡迎亞瑪撒,將其刺死 (撒下二十);老先知欺騙神人 (王上十三17~18);僕人洗巴用謊言騙得米非波設的產業 (撒下十九);基哈西因貪財說謊,最終得大痲瘋 (王下五21~27);西底家王教耶利米說謊以保命 (耶卅八24~27)……


如果我們仔細審視舊約人物,這份說謊者的名單還會更長。聖經雖沒記載每個人說謊,但是如連欺騙也加進來,我們必須承認,說謊是極為「氾濫」的人類行為。


新約聖經中裡的「說謊」事件,彼得的三次不認主 (太廿六);亞拿尼亞與撒非喇欺騙聖靈,被使徒發現留下部分奉獻金錢,雙雙死亡 (徒五1~11);彼得後來又裝假不想讓猶太人知道他與外邦人吃飯被保羅責備 (加二11~14)


說謊可說是世人 (活在罪中之人) 的第二天性,約翰壹書二章22節說:「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而說謊者的結局是硫磺的火湖,啟示錄廿一章8節:「……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但是啟示錄十四章5節稱讚十四萬四千個得勝者:「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


以上聖經中說謊的例子,個案的差異很大,處境也有不同。主耶穌的教導卻是絕對不能打折扣的要求:「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 只是在腓利比書三章16節又說:「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甚麼地步行。」 這是我們在查考聖經裡說謊的個案時,要注意到個人生命的成熟度。譬如「早期」的亞伯拉罕會犯的錯,就不會在「晚期」的亞伯拉罕身上見到。


所以回答「基督徒不准說謊言嗎?」 標準答案是絕對不可以。今天基督徒都是被召來服事主的人,都要一生「效法基督」,朝著標竿快跑前進,對於說謊的問題,我們盼望因著生命的成長,這將愈來愈不是問題。


預告:在一種情形下,似乎是可以說謊的,明天再寫了,敬請期待!


*** 附圖為彼得說謊不承認認識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