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1日 星期三

不留金錢害子孫!

這個部落格有時會轉載一些報導,大多是先讓Almaden大吃一驚的事情,因此貼上部落格與網友分享。昨日(2/10)聯合報報導了「港商余彭年捐盡身家174」這件事,孤陋寡聞的Almaden 除了知道有個拾荒的老人王貫英將一生所得購買書籍捐了出來,好像沒聽過多少華人富豪有余彭年這樣慷慨的慈善義舉


八十七歲的余彭年說:「兒孫要是有辦法,不留錢給他,他依然有辦法;要是子孫沒有辦法,留錢給他反而害了他!」被譽為大陸第一慈善家的香港富商余彭年透露,他已委託銀行,待他百年後,將約值四十億港元(約台幣一百七十四億)的全部身家全部捐作慈善用途,不留分文給子孫。



這個說法的確有道理,成材有辦法的兒孫,他不會需要靠祖上的財產,而如果兒孫是抬不起的阿斗,給他大筆財富,反而是害了兒孫。十年前Almaden的大老闆說他只會留給他兒子50萬美金,抱持的看法也與余彭年類似,只是大老闆沒有透露他會如何處理其餘的大筆財產。


當然今日因為金融海嘯,許多人財產急遽縮水,看到余彭年的想法好像距離太遠,會想說等我有這麼多錢,我再想想看會怎麼處理!另一個問題是當許多人有了一些財富後,才發覺自己這點財產實在稱不上有錢,需要不斷地設定新目標。近半年來因為阿扁國務機要費貪污案、龍潭購地弊案等一一曝光,更讓我們看到一些超級大財團的接班人公子哥兒們,為了累積更多的錢,穿梭在阿珍的膝下跟前,就像個「勤務兵」跟班一樣的醜態!如此這般「齊人章」的行徑,就是為了賺更多一點的錢。


人需要多少錢才夠,為了自己的目標,願意付出多少生命的代價,是每個人都要面對的問題。而如果達到了一定的成就,除了照顧自己家人,對於社會又願意分享多少。在基督徒而言,有一天都要面對基督耶穌的問題:「我所給你的,你是怎麼處置的?」(參馬太福音廿五章經文)



=================


以下為轉載自聯合報2009/2/10的報導:


「兒孫要是有辦法,不留錢給他,他依然有辦法;要是子孫沒有辦法,留錢給他反而害了他!」被譽為大陸第一慈善家的香港富商余彭年透露,他已委託銀行,待他百年後,將約值四十億港元(約台幣一百七十四億)的全部身家全部捐作慈善用途,不留分文給子孫。


八十七歲的余彭年,旗下酒店及地產業務遍及香港、台灣和深圳。明報報導,余彭年已為自己的財產立下了一份慈善遺囑,他將所有資產,包括房地產、公司及金錢,委託香港匯豐銀行做慈善信託基金,待他百年後,香港、大陸以至海外的慈善組織、政府和獨立人士,均可根據遺囑內的慈善項目申請贊助。



祖籍湖南漣源的余彭年,至今仍操濃重鄉音。他自小家貧,在湖南做過記者。大陸易幟後,余彭年在一九五八年偷渡到香港,曾做過雜工、車伕,因勤奮得到雇主賞識。六十年代他自行創業投資地產,業務如日中天,身家累積至數千萬港元,他將所有金錢和物業抵押來買股票,卻遇上1973年股災,「頃刻間全都沒有了!」幸好當時他在台灣天母還有一些地產生意,加上在香港的人脈和營商經驗,讓他得以在台港東山再起。


「寧可我助天下人,不負天下人助我」,是余彭年常常掛在口邊的一句話。截至去年,他已捐款超過卅億港元,受惠者無數。最近的捐贈活動是2003年起的「彭年光明行動」,為大陸白內障患者免費手術。


余彭年兒孫滿堂,但沒有預留任何財產給八名兒孫和曾孫。據了解,他們主要任職彭年酒店等彭氏旗下事業,支領一般水平的薪金。


至於兒孫是否知道他要捐贈全部身家,余彭年淡然說:「他們沒有什麼反對,他們有工作,有住的地方,有車子,拿工資,衣食住行什麼都有,應該足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