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 2:17 ……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
常常在隔了一段日子再讀啟示錄,過去的歲月又浮現在腦海,「得勝者」、「十四萬四千人」、「羔羊無論往哪裏去,他們都跟隨他」……曾經是全教會弟兄姊妹日以繼夜追求的目標,現在只有在個人靈修時進入了思想的時空隧道……。
曾幾何時,一批「得勝者」散落世界各地,調子唱得太高,彼此對看也愈來愈不像樣,甚至當時天天等候主再來的教會領袖,也鬧出嚴重家庭問題,會眾迫切期待的是「得勝者」的認罪悔改,然而等到的卻是死不認錯,全都是會眾的誤解,結果出現又是一個教會「爭長」、四分五裂的案例。
問題出在那裡?回頭看原因似乎是相當的單純,問題在於聖經的詮釋,錯誤的聖經詮釋,講道者的個人魅力,年輕弟兄姊妹被啟迪後暴發的熱情……最後也是最致命的,就是自以為有、自以為是的驕傲心態,其實生活見證上是相當的貧乏與虛無。
基督徒有些什麼?能在會眾面前、在基督台前誇口什麼?誰是「得勝者」?怎樣才能成為「得勝者」?道聽多了生活怎樣實踐?……我進入了默想。當年的前輩現在大多移民到了美國,偶爾在一些特會或是婚喪場合見面,不再聽到提起以往的 big terms ……。
最近常進入我腦海的經文是:「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前 1:3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