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3日 星期三

讓神來稱你為義!



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和「因信稱義」的真理息息相關!人不僅信主時需要被神稱為義,而是時時都需被神稱為義,然而怎樣才能稱義呢?明白這個比喻是重要關鍵!


 


18:9~14  9耶穌向那些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10 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11 法利賽人站,自言自語地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13 那稅吏遠遠地站,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胸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耶穌講比喻的動機是訓誡自以為義又輕視別人的人(v.9),故事中兩個極端不同的人上到聖殿禱告 (v.10):法利賽人是宗教的領袖,社會上層階級;另一位稅吏,為羅馬統治者抽猶太人的稅,多剝削的就中飽私囊。稅吏為猶太人所厭惡被視為叛徒,也被排除在所有社會活動之外。當時聖殿不准罪人進來,耶穌說到稅吏進入聖殿禱告,已足以讓人震驚。


 


法利賽人站著禱告 (v.11a),與人保持一段距離的原因有:1) 表示屬靈的優越性;2) 遵守潔淨的禮儀,怕被不潔之人碰觸而沾染不潔;法利賽人又喜歡大聲祈禱,藉機會公開教訓人。當時的禱告有兩點要求:感謝神賜的禮物以及個人的祈求,這在法利賽人的禱告裡完全看不到。他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法利賽人不見己罪,只知自己好,不像別人的「勒索、不義、姦淫」(v.11b)。法利賽批評的,就是在聖殿禱告的稅吏。


 


貶完稅吏法利賽人開始說自己優點「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 (v.12)。摩西只要求在贖罪日禁食,一年只需禁食一次 (利廿三2729),但是法利賽人超過律法要求的100倍以上,怪不得他要大大誇口。他又說「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律法只要求「穀物、新酒、油」的十一奉獻 (利廿七30),這在農夫收成時都奉獻過了。法利賽人守律法超過了要求,他真像是一個捨己,熱心守律法的神子民。於是法利賽人不勞神來稱讚,他在聖殿自讚自誇起來。


 


但是稅吏的禱告的態度和法利賽人不同 (v.13)他「遠遠地站著」為自知罪孽深重,不配也不敢與其他人站在一起禱告。當時人們在聖殿禱告,焚燒替人贖罪的祭牲時,上騰的煙表示神悅納人的獻祭,赦免了人的罪,人與神已經沒有間隔。耶穌說稅吏「連舉目望天也不敢」說出他的自卑,沒把握得神赦免!這時的稅吏「只捶著胸」 (v.13b),「捶胸」的動作在聖經不多出現  (參路八52眾人為睚魯的女兒哀哭捶胸;路廿三48耶穌死在十架上死眾人都捶著胸回去)因此耶穌說稅吏「只捶著胸」,讓人看到他悔罪的傷痛。


 


稅吏承認自己有罪,他禱告求神「開恩可憐」他。他深知唯有神開恩憐恤,罪人才可能得到赦罪!「可憐」這詞需要多看一下,它為新約只出現一次的動詞 (與路十八38的「可憐」原文不同),這字的名詞形式在新約出現四次 (羅三25;來九5;約壹二2,四10),翻譯出來是「施恩座」和「挽回祭」。因此稅吏「捶著胸」極度憂傷痛悔的祈求神,他對神有一個祈求:「神啊!求你開恩,在施恩座上赦免我這個罪人吧!」


 


接近尾聲了,我們只見稅吏而沒提到法利賽。耶穌說:「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v.14)」。這句話更準確的翻譯是:「我告訴你們,這人 (稅吏) 而不是那一個人 (法利賽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的回家去了。」耶穌告訴我們稅吏的禱告得到了答應,他內心平安地離開聖殿回家去,他已經是個被神稱為義的人了。


 


耶穌用一句話做了比喻的結束:「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就是說法利賽人自高,神必使他降為卑;而稅吏謙卑,他最後被神稱為義,將必使他升為高。人永遠無法靠著自己的成就登天,然而神聽罪人的禱告,耶穌基督樂意從天上下來屈就我們,祂最終為罪人死在十架上。自義的人仗著守律法的好行為,將永遠與救恩無分無關。


 


最後我們要問,當自己禱告時,是像法利賽人的自義,還是像稅吏謙卑承認己為罪人?如果不能確定,那麼就回想一下,上一次自己以罪人的身份到神面前是什麼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