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1日 星期一

◎殷海光故居

不久前造訪殷海光(1919/12/5~1969/9/16)先生的故居,地點為在溫州街十八巷十六弄內的日式建築,保存良好。「殷海光」的大名在台灣是常常聽到的,於五、六年代在台大哲學系任教,推行台灣的民主運動,李敖、陳鼓應、林毓生等人都是他的學生。但是其自由民主的思想在當時愈來愈受到國民黨政府的壓力。




1960年殷海光被《中國季刊》圍勦,指殷海光為「偽自由主義者」甚至於指責他「從事煽動顛覆」。19667月台大由於受到政府壓力,不再續聘殷海光;而且1967年,哈佛大學邀其前往研究中國近代思想,政府也不允許其出境。不久,海耶克教授來台灣訪問,政府也禁止殷海光與之晤談。而且殷海光的生活起居也受到監視。殷海光不堪如此身心雙重摺磨,1967年不幸罹患胃癌,兩年後病逝,享年五十一歲。


當我們在殷海光故居參觀,睹物思人,感觸很深。尤其是在他罹患胃癌後,還用自己的雙手在宅第內打造山水,盡力為妻女留下一個好一些的居住環境。殷海光為台灣爭民主、自由,將愛留給家人,哲人的偉大情懷將永留在台灣人的心中。


殷海光誕生於湖北黃岡回龍山鎮的一個傳教士家庭,晚年受妻女影響,以及周聯華牧師的探訪而接受了基督教的信仰。對於一生追求真理的殷海光來說,他得到了真正的自由與安息。






殷海光留下的座右銘:


1) Gifted with Charismatic character (M,weber)


2) 在眾生迷茫中指示出一條光明大道


3) 有絕不動搖的意志;有絕不放棄的理想


4) 給人信賴感,和安全感


5) 不自己逞能,但能使人呈能;不自我表現重要,但能使接近的人自覺重要


6) 能夠自律: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做的不做


7) 危難關頭當先;名利關頭退後


8) 猛勇如獅,狡滑如狐;負重如駝,迅捷如鳥


9) 目光遠大而不流於空疏;處事縝密而不泥於瑣細


10) 有識人的智慧,有容人的氣量


想想看:你有幾條合格


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 殷海光自述離開台大的經過



*** 台大前校長陳維昭以書面對當年的迫害殷海光表示歉意




*** 殷海光妻子所寫的「殷先生傳略」









*** 殷海光將所有藏書贈送給台大圖書館






*** 殷海光與篤信基督教的妻子夏君璐合影



*** 殷海光在病重時,還用自己的雙手在宅第內打造山水,為妻女留下良好的居住環境。








*** 殷海光建的水池讓愛女有個清涼的夏天




*** 殷海光為自己打造的「殷夫子讀書台」



*** 殷海光的思想介紹










*** 殷海光的故居保存得很好








2009年8月28日 星期五

耶穌的道路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這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一節經文,經常被人引用。然而,在現今歐美文化底下,這句話其實常常被忽略。不願意跟隨這條「道路」的人,刻意地模糊這個宣告,一點不叫人意外,但何以連教會的領袖也如此?就著實可悲可嘆了。教會領袖的工作,是要擔負指引方向的重責大任,教導相關的方法手段,幫助信徒在屬主的群體中活出見證,成為世界上一股潛移默化的力量。


根據馬可福音的記載,「來跟從我」是耶穌繼「悔改」和「相信」之後,發出的第三個命令(可一17)。耶穌最早提出的這三重命令,都緊接在「天國近了」這顛覆性的開工宣告後面(可一15)。……這三個命令邀請人們確實活出當下這個現實,當下這個國度,跟從耶穌。


第一個命令是「悔改」,要求我們作出抉擇,離開既有的生活方式,開始另一種生活。首先我們得改變心思或意念,才能帶來方向上的改變。第二個命令是「相信」,要求全面重新調整現實,強調個人親身的參與和全心的信靠。第三個命令是「跟從」,乃是敦促我們順服地步上新的生活方式,是我們在耶穌身上具體可見、可聽的,不論言語或思想、想像或禱告,都與眼前當下(「近了」)的國度現實完全一致。


跟從耶穌,意味著我們所進入的生活方式,是由呼召我們的那一位,由祂來界定特性,由祂決定形狀和方向。跟從耶穌,意味著我們的行事風格和生活步調,即便不是直接出自耶穌之口,也總是衍生自耶穌,受祂影響、塑造。跟從耶穌,意味著我們不能將耶穌所說的,與耶穌所行並祂怎樣行分隔開來。跟從耶穌,需要眼睛與耳朵並用,或許更多地,要透過腳。


*        *        *    *         *        *   *           *        *   *           *        *   *           *        *


「道路」表達引向目的地的一條路,同時又可當作比喻,衍生為許多不同的「途徑」——不僅指我們步行的馬路,也包括行進的方式,究竟是走路、騎單車、還是以汽車代步。還有我們講話的方式,運用影響力的方式,看待彼此的方式,養育小孩的方式,閱讀方式,敬拜方式,選舉方式,整理庭院的方式,度假滑雪的方式,感知的方式,吃飯的方式,等等不勝枚舉,這些各式各樣的「方法與手段」,刻劃出我們的生活樣貌。   


(摘自畢德生著《耶穌的道路》校園出版社九月新書) 





 


2009年8月27日 星期四

佩蓓圖的生命見證


這些人都是存信心死的,並沒有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來十一13)


基督教歷史上有句名言「殉道者的教會的種子在眾多殉道者的記載中,第三世紀佩蓓圖 (Perpetua) 的殉道見證為歷世歷代的基督徒所稱頌留傳至今。這位年輕婦女出自北非迦太基的貴族世家,她為主殉道時只有22歲,而且才剛生產過不久。


佩蓓圖與她的女僕斐麗西達 (Felicitas),還有其他幾位殉道,他們才剛相信基督教,正在上初信造就的課程,準備教會接納成為正式會友。在如此情形下,他們寧願犧牲性命,而不願否認他們的信仰。我們從初代教父的文獻裡,得知他們的殉道經過。佩蓓圖在入獄後,寫下了一些文字:


「我們被逮捕,父親出於愛試著勸阻我,動搖我的決心。『父親』,我說『你看到那個瓶子了嗎?』他當然看到了,回答說:「是的,我看到了。」我就再問父親:你可以用別的名稱來稱呼它嗎?他說:「當然不能」。然後我說:「那麼,父親,請看著我,我也不能在我所是之外,以任何其他方式來稱呼。我就是一個基督徒,所以我必須忠於這個身份。


監獄對她來說是一個難待的地方,尤其是她才剛剛生過孩子。她說:「我必須要忍受多日的審訊,然後,他們許可我的嬰孩與我一同待在牢房裡。我立刻恢復了精神,好像卸下了我對孩子的擔憂與焦慮。我的牢房在一瞬間成為一座宮殿,我願意待在那裡勝過任何其他地方。


然而,審問繼續進行,她的父親再度試著要說服她,而她回答始終是:「不,我是一名基督徒。這是神對我的要求,我不會否認我的信仰,我不會欺騙也不會屈服。對我而言,將自己交托給基督比生命本身還重要。


主後203年的37日,記錄告訴我們:「他們從牢房喜悅地行進到競技場,……佩蓓圖以閃耀的面容、鎮定的步伐前行好像是神所摯愛的,又像是基督的新婦。在她強烈的注視之下,每一個人都低下頭來,然後她開始唱詩歌


群獸開始攻擊,這些初信的基督徒開始大呼籲,彼此鼓勵不要喪膽,要堅守信仰。佩蓓圖雖有各種活下去的理由,但比起生命中的一切,還有比她所有的前途更可貴的是,她對耶穌基督的承諾,最後她以耶穌基督的信徒身份從容就義。


(參美國波斯頓哥頓康維爾神學院Garth Russell教授教會歷史課程講義)


2009年8月25日 星期二

告解歷史知多少?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壹書一8~9)



我們只要稍為了解認罪告解禮的歷史,就可以知道在1517年宗教改革之前,路德身處的年代,羅馬天主教的認罪告解 (confession of sins) 機制是如何嚴重的殘害著人們的心靈。認罪告解的補贖禮 (Penance) 要求:人要得赦免必須承先認所有大大小小的罪。這是奧古斯丁(354~430) 和阿奎那 (1225~1274) 都不曾見過的。


在奧古斯丁的時代,教會有三種赦罪的方法:洗禮、補贖禮和主禱文。當時的補贖禮是一項教會的禮儀,而洗禮和主禱文則用來處理一般基督徒罪的問題。洗禮赦免一個人信主前的罪;洗禮之後所犯的罪,就靠主禱文來求赦罪。當時的認知是所有人都是罪人,人不用承認犯罪的細節,只要誦讀主禱文和約翰壹書一章8~9節就可使罪得到赦免。


奧古斯丁的著作顯示,他從未要求人搜索良心以承認自己的罪性。當時的重點不在於要求人認自己的罪,而是強調要原諒其他人!在教父時期,認罪的儀式是私下的,並且針對的只是神職人員。但是教會認罪的教導繼續發展,經過一千年的時間,在拉丁教會出現一種普遍現象,叫人的良心愈來愈被罪咎所纏累。


在第6世紀或更晚期,認罪之人需要向神甫或主教承認所犯的罪,而由教會決定一種合適的補贖,在補贖完成後就准予領取聖餐。這種新的認罪方式仍然是私下的,處理的是比較大的罪。


在第9世紀開始,記載著一種認罪的儀式。開始時,神甫或主教會與認罪者一起禁食一到兩週的時間,然後神甫說:「我親愛的弟兄,我們必須關懷罪人,因為我們彼此互為肢體,如果有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都同受苦難……」然後神甫和認罪者一起躺下,以帶著感傷和哽咽的聲音說:「主全能的神,憐憫我是一個罪人……」然後神甫為犯罪者祈禱。這種認罪儀式,處理的是一種嚴重、侵犯到信仰群體的犯罪行為,關注的不是犯罪之人內心的情況。


10世紀時補贖禮逐漸改變,它逐漸成為每個人每天都要處理的事。天主教會要求基督徒一年有一次的認罪,而且赦罪仍與主禱文有關。文件上記著:「你是否盼望原諒那些得罪你的人所有的罪,因此神會赦免你所有的罪?」於是認罪的基督徒承認他能記得的罪,然後說:「我有許多的罪,而且無法計算,我無法記起來了……。」


11世紀後,每年認罪的次數逐漸增多,變得普遍而且更加個人性。原先認罪的三個程序 (認罪、補贖、復和) 改變,復和改在補贖之前 (認罪、復和、補贖)。所有的改變,罪的概念和認罪制度的逐漸「合法化」,在1215年的第四次拉特蘭會議 (Lateran IV) 時達到到頂點,會議指示:「所有信徒,不分男女,當他們到了懂事的年齡,每年至少一次要對他們的神甫承認所有的罪。」諭令補充說明,任何不遵行之人,教會將趕他出去,並不准舉行基督教的葬禮。


13世紀和中世紀晚期的神學傳統,這個諭令只要求人數算致死的罪,但要儘可能的認罪。而在1351年時,教皇革利免六世 (Clement VI) 訂定一份信仰宣告 (Confession of Faith),其中一條為:「一個人要得到救恩必須對他自己的神甫認罪……要完全而且分別的認所有致死的罪。」早先的觀念認為一個人的罪是數不清的,而從教皇革利免六世開始,要求一個人必須認清楚所有的罪後才能除去自己的罪。這意謂著一個人的良心要得到潔淨,這也成了得到救恩的必要條件。(88)


到了阿奎那的時代,他對罪的定義借自於奧古斯丁:「違反神律法的一個字、行為或是慾望。」而認為只有致命的罪才是嚴格定義的罪。犯罪的行動使人的靈魂不朝向神,而且挪去了恩典。一般赦罪的方式是悔改,認罪,罪得赦免 (absolution),以及罪的補償 (satisfaction)。根據阿奎那的教導,人必須數算並承認每個人能記得的致死之罪。


大約從14世紀開始,拉丁世界有一種普遍的現象,就是人們的良心為罪所苦。這可能與補贖禮聖禮的特別發展有關聯。人們試著實踐神學家和牧者的教導,這時的人愈來愈注重自省,愈來愈感受絕望的威脅 (特別是虔誠的人)。補贖禮原來只是修道院裡的操練,但從14世紀開始用來發掘每個人每天生活中的罪,每個人需要知道自己是否犯了危及到個人救恩的罪。


如何得知什麼是致死的罪呢?人們可以參考諸如13世紀道明會修士皮那福太的雷蒙(Raymond of Penaforte) 列出的一張表格,他從保羅書信裡整理出一系列的罪,這些導致人屬靈生命死亡的罪,可以算為致死的罪。**


從以上的討論可以了解,為何馬丁路德在重新發現「因信稱義」的真理前,常常陷入絕望,有一顆不安而且懼怕的良心。路德在《加拉太書註釋》中指出:


每當神 (Word) 的道被宣揚的時候,它使人心快樂、擴展,毫無困難的朝向神,因為神的道是恩典和赦免的道,寬容和甜美的道。而每當人的道 (Word) 被宣揚的時候,它使人心感到悲哀、受到約束,並且自己充滿了害怕,因為它是律法、忿怒和罪的道;它顯示一個人在什麼事上失敗,他欠的債有多麼地深。


(摘譯編寫自詹姆士‧馬庫〈奧古斯丁、阿奎那,以及路德時的「同時是義人和罪人」〉



** 天主教過去認定的七宗死罪:懶惰、嫉妒、貪吃、貪婪、色欲、暴怒、傲慢。而在2008天主教制定新的七宗死罪為基因改造、人體實驗、污染環境、社會不公、令人貧窮、貪財無度、服用毒品。



*** 道明會修士皮那福太的雷蒙 (Raymond of Penaforte) 列出致死的罪



2009年8月20日 星期四

《信經》的故事


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大書第3)



過去幾年來,看到一些教會審核讓人受洗,有愈來愈放鬆的現象。可是這會造成一批信仰不清楚的基督徒。如果詢問這些新信徒所信的是什麼?常聽到的多是:「信耶穌讓我感到很快樂」、「耶穌聽我的禱告,諸事順利」等等簡單的表訴。然而過了一段時間,只要問題不像以前那麼快得到解決,或是發現耶穌不再立即解決他們的問題,這些人很快地就會放棄信仰。


這使人想到初代教會,他們沒有現今集結成冊的聖經,另一方面還要受到像是諾斯底等異端的攪擾;更嚴重的是可能隨時要為信仰受迫害。初代教會的教父以及護教師用心良苦,陸續推出不同形式的《信經》(「信經」原文為拉丁文 Credo,意思為「我信」),讓信徒記憶背誦,陳述並堅定自己的信仰。這些努力在教會史上產生了重大的貢獻。


流傳至今最古老、完整,並且有代表意義的是在第一/二世紀期間推出的《使徒信經》,其確實作者已不可考。《使徒信經》內容一共有十二句,已有三一神論架構,並認耶穌基督為完全的人和完全的神。此後因有不同的異端出現,以及某些教義的需要澄清,教會舉行了許多次大公會議來討論問題,並推出更為繁複的信經。如325年的《尼西亞信經》,451年的《迦克墩信經》。聯同相傳出自四世紀米蘭主教亞他那修之手的《亞他那修信經》,這四個信經至今都為羅馬天主教、東正教以及基督教所承認,相信其權威性。


如果我們稍加注意,今日許多重要教派、一些個別教會、神學院以及教會機構,都精心擬定有經過其個別考量的信仰陳述,只是在1517年宗教改革之後,信仰表白不再稱為《信經》,而稱之為《信仰宣告》( confession),或是更白話的《我們的信仰》。當然如果我們比較其間的不同處,就可以知道不同信仰團體的著重之處。


以下附上《使徒信經》的中英文版本供網友參考,兩種版本都取自信義宗的譯本,譯自《使徒信經》拉丁原文。鑑於初代教父以及護教師的苦心制定《信經》,對於今日新信徒的信仰栽培,合乎現時代需求的《信經》或是《我們的信仰》實有值得考慮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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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2. 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


3. 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


4.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


5. 下到陰間;第三天從死裏復活;


6. 後升天,坐在無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邊;


7. 將來要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8. 我信聖靈;


9. 一聖基督教會;聖徒相通;


10. 罪得赦免;


11. 肉身復活;


12. 並且永生。


      阿們!


 


1. I BELIEVE in God, the Father almighty,


maker of heaven and earth.


2. And in Jesus Christ, his only Son, our Lord.


3.     who was conceived by the power of the Holy Spirit


born of the Virgin Mary.


4.     suffered under Pontius Pilate, was crucified, died, and was buried.


5.      He descended into hell.


On the third day he rose again.


6.      He ascended into heaven


and sits at the right hand of God, the Father Almighty.


7.       From hence He will come to judge the living and the dead.


8. I believe in the Holy Spirit,


9.      the holy catholic Church,


the communion of saints,


10.    the forgiveness of sins,


11.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body,


12.    and the life everlasting.


Amen.


*** 附圖中為召開尼西亞會議的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旁立者為眾教父共同手持著《尼西亞信經》



2009年8月16日 星期日

巴克禮見屬天異象

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路二29~30)


巴克禮 (Thomas Barclay1849/11/21~1935/10/5) 如果能多活十天,就能參與長老教會在台設教七十週年的慶祝大會,畢竟在台灣教會七十年的歷史中,巴克禮參與了其中的六十年。之前大家心中還一直念著:「他可以活到七十週年慶祝大典嗎?」


在人來說是個遺憾吧,巴克禮終究沒能活著參與盛會。幾個月前他雖然臥病在床,卻歡度了他來台60年的紀念日 (1875/6/5 抵台,前一篇文章刊登了巴克禮在十六歲生日時簽下的獻身誓約)。接著的事是:巴克禮本人也渴望「在台設教七十週年慶祝會這日的來到。


但是神有他另外的計劃!


在巴克禮臥病其間曾與好友談到,他坦承自己一生服事主的歲月中,並沒有得到任何特別「神秘」的屬靈經歷。但是在人生最後的一段日子,他盼望神賜福,讓他得以見到屬天的異象。結果神答應了祂忠僕的祈禱。


就在巴克禮過世前幾天,他請好友到他床邊,他的臉上帶著無法形容的喜樂表情。巴克禮說:「我看到了我的異象!我見到主耶穌站在門邊,對我招手說:『你希望現在來嗎?』我回答說:『是的,主啊!我希望現在就來。我已經預備好了,如果這是你的旨意。』」


神滿足了巴克禮最大的心願,他親眼看見了救主耶穌基督向他顯現!巴克禮順服主的旨意,他不再等待台灣慶祝盛典的來到。恩主帶他跨過了永生之城的大門,參加在天上舉行的「在台設教七十週年」慶祝大會!


(參詹正義編譯《巴克禮博士與台灣》)



*** 巴克禮牧師晚年



*** 巴克禮牧師出殯



 


2009年8月14日 星期五

巴克禮的獻身誓約


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八3)


台灣早期的基督教歷史,素有「北馬偕,南巴克禮 (Thomas Barclay1849~1935)」的說法。北台灣的基督徒對於在南部宣教的巴克禮比較陌生,他是蘇格蘭人,畢業於格拉斯哥大學,後受到在廈門宣教的杜嘉德以及慕迪的影響,於1875年來台,1935年逝世並葬在台南,前後奉獻給台灣六十年之久!除了創辦台灣第一份教會報紙以及台南神學院,他還在晚年重新將整本新舊約聖經翻譯為羅馬拼音的台語聖經,並且修訂了原為杜嘉德著作的「廈門音英漢大辭典」。



巴克禮在世時很少提到他自己的事,到他死後,人們在他的遺物中發現他在十六歲生日時,簽署了一份獻身予主基督的誓約,之後每年必在此誓約上簽名,結婚後,巴師母亦年年在誓約上簽名。因此誓約,人們才得以更進一步的認識巴克禮對主耶穌始終如一的敬虔與忠誠。以下為他的誓約:



永遠而神聖的上帝啊!我願意以最謙虛的心、最卑下的靈,把自己奉獻給你。我明知自己罪孽深重,不配站在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天上威嚴主宰之前。尤其在此立約之際,更覺不配。……


在此我承認自己是一個大罪人,我要像那個稅吏,搥胸謙卑地求你憐憫我這個罪人。我奉你愛子的名到你面前,我信靠祂完全的公義,相信你必因祂的緣故,憐憫我的不義,不要紀念我的罪,……我深切期望,自己能完全為你所擁有。


今天我以最嚴肅的態度,將自己降服於你。我決意放棄過去主宰我的一切。……我將自己及所有的一切:我的心智能力,我的四肢百體,我屬世的財物,我的時間,我對他人的影響力,完全奉獻給你,完全供你所用,以榮耀你。我決意順服你的命令,永世不變。我決意一生一世以謙卑的心效法你的旨意,並以熱心和歡心立刻遵行你的旨意。……


主啊!我求你使用我,作為事奉你的器皿。把我當作你所特別揀選的人。讓我在你愛子血中洗淨。讓我穿上祂的公義。讓我藉著祂的靈裡成聖。改變我,使我愈來愈像祂的形像。讓我在這些力量的影響下,在你 我的父、我的上帝 容顏的光照下,度完我的一生。……


當死亡的嚴肅時刻臨到時,願我記住與你的聖約。…… 我睡在塵土中之時,若我在世的朋友中有人讀了我和你所立這份嚴肅的誓約,願他也能將它當作自己對你的誓約。願你讓他有份於通過大中保耶穌所立聖約的各樣福份。大中保耶穌,你 親愛的父,和你的聖靈是配得你所拯救的千萬人,和其他一切天上諸靈的讚美的。阿門。


一八六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多馬‧巴克禮,十六歲生日 (簽名)      


(參考詹正義編譯《巴克禮博士與台灣》)


*** 25、55、85歲時的巴克禮


 

2009年8月13日 星期四

◎綠色北投圖書館

近年來環保意識抬頭,綠建築即考量到環保概念,儘量節省能源消耗的設計。「北投圖書館」就是台北市拿得出去有指標意義的一棟綠建築


網友從附上的照片即可看到,北投圖書館的設計真的是有憋講究的。順便也附上一些周邊的景觀與網有共賞。北投與陽明山一帶以溫柔著名,週休時是個很值得一遊的好去處。




*** 北投圖書館位在北投公園內



*** 先看到的是一個「台灣」島嶼形狀的荷花池




*** 北投圖書館從幾個方向都可到達,這一面藏身在綠蔭中



*** 溪水從旁流過



*** 抬頭一看好像船型的建築就是有環保概念的北投圖書館



*** 在綠蔭底下少用不少冷氣費用




*** 北投圖書館的正門入口




*** 北投圖書館的正門和側面




*** 有趣的裝飾雕飾



*** 室內採光良好,邊上的座位不需用電燈照明



*** 也可到迴廊閱讀或是休息,前方建築為北投溫泉博物館





*** 池塘內美麗的荷花






***  未抵北投圖書館就會先看到凱達格蘭文化館



*** 凱達格蘭文化館外面的裝飾藝術,感覺上這些雕塑與原住民沒什麼關係




*** 北投溫泉博物館上去一點是台北市政府經營的大眾溫泉持「千禧湯





*** 瀧乃湯溫泉是歷史悠久的一家大眾型溫泉業者





*** 瀧乃湯溫泉的後院有寶喔!這是當年日本皇太子造訪的紀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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