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4日 星期五

巴克禮的獻身誓約


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八3)


台灣早期的基督教歷史,素有「北馬偕,南巴克禮 (Thomas Barclay1849~1935)」的說法。北台灣的基督徒對於在南部宣教的巴克禮比較陌生,他是蘇格蘭人,畢業於格拉斯哥大學,後受到在廈門宣教的杜嘉德以及慕迪的影響,於1875年來台,1935年逝世並葬在台南,前後奉獻給台灣六十年之久!除了創辦台灣第一份教會報紙以及台南神學院,他還在晚年重新將整本新舊約聖經翻譯為羅馬拼音的台語聖經,並且修訂了原為杜嘉德著作的「廈門音英漢大辭典」。



巴克禮在世時很少提到他自己的事,到他死後,人們在他的遺物中發現他在十六歲生日時,簽署了一份獻身予主基督的誓約,之後每年必在此誓約上簽名,結婚後,巴師母亦年年在誓約上簽名。因此誓約,人們才得以更進一步的認識巴克禮對主耶穌始終如一的敬虔與忠誠。以下為他的誓約:



永遠而神聖的上帝啊!我願意以最謙虛的心、最卑下的靈,把自己奉獻給你。我明知自己罪孽深重,不配站在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天上威嚴主宰之前。尤其在此立約之際,更覺不配。……


在此我承認自己是一個大罪人,我要像那個稅吏,搥胸謙卑地求你憐憫我這個罪人。我奉你愛子的名到你面前,我信靠祂完全的公義,相信你必因祂的緣故,憐憫我的不義,不要紀念我的罪,……我深切期望,自己能完全為你所擁有。


今天我以最嚴肅的態度,將自己降服於你。我決意放棄過去主宰我的一切。……我將自己及所有的一切:我的心智能力,我的四肢百體,我屬世的財物,我的時間,我對他人的影響力,完全奉獻給你,完全供你所用,以榮耀你。我決意順服你的命令,永世不變。我決意一生一世以謙卑的心效法你的旨意,並以熱心和歡心立刻遵行你的旨意。……


主啊!我求你使用我,作為事奉你的器皿。把我當作你所特別揀選的人。讓我在你愛子血中洗淨。讓我穿上祂的公義。讓我藉著祂的靈裡成聖。改變我,使我愈來愈像祂的形像。讓我在這些力量的影響下,在你 我的父、我的上帝 容顏的光照下,度完我的一生。……


當死亡的嚴肅時刻臨到時,願我記住與你的聖約。…… 我睡在塵土中之時,若我在世的朋友中有人讀了我和你所立這份嚴肅的誓約,願他也能將它當作自己對你的誓約。願你讓他有份於通過大中保耶穌所立聖約的各樣福份。大中保耶穌,你 親愛的父,和你的聖靈是配得你所拯救的千萬人,和其他一切天上諸靈的讚美的。阿門。


一八六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多馬‧巴克禮,十六歲生日 (簽名)      


(參考詹正義編譯《巴克禮博士與台灣》)


*** 25、55、85歲時的巴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