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這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一節經文,經常被人引用。然而,在現今歐美文化底下,這句話其實常常被忽略。不願意跟隨這條「道路」的人,刻意地模糊這個宣告,一點不叫人意外,但何以連教會的領袖也如此?就著實可悲可嘆了。教會領袖的工作,是要擔負指引方向的重責大任,教導相關的方法手段,幫助信徒在屬主的群體中活出見證,成為世界上一股潛移默化的力量。
根據馬可福音的記載,「來跟從我」是耶穌繼「悔改」和「相信」之後,發出的第三個命令(可一17)。耶穌最早提出的這三重命令,都緊接在「天國近了」這顛覆性的開工宣告後面(可一15)。……這三個命令邀請人們確實活出當下這個現實,當下這個國度,跟從耶穌。
第一個命令是「悔改」,要求我們作出抉擇,離開既有的生活方式,開始另一種生活。首先我們得改變心思或意念,才能帶來方向上的改變。第二個命令是「相信」,要求全面重新調整現實,強調個人親身的參與和全心的信靠。第三個命令是「跟從」,乃是敦促我們順服地步上新的生活方式,是我們在耶穌身上具體可見、可聽的,不論言語或思想、想像或禱告,都與眼前當下(「近了」)的國度現實完全一致。
跟從耶穌,意味著我們所進入的生活方式,是由呼召我們的那一位,由祂來界定特性,由祂決定形狀和方向。跟從耶穌,意味著我們的行事風格和生活步調,即便不是直接出自耶穌之口,也總是衍生自耶穌,受祂影響、塑造。跟從耶穌,意味著我們不能將耶穌所說的,與耶穌所行並祂怎樣行分隔開來。跟從耶穌,需要眼睛與耳朵並用,或許更多地,要透過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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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表達引向目的地的一條路,同時又可當作比喻,衍生為許多不同的「途徑」——不僅指我們步行的馬路,也包括行進的方式,究竟是走路、騎單車、還是以汽車代步。還有我們講話的方式,運用影響力的方式,看待彼此的方式,養育小孩的方式,閱讀方式,敬拜方式,選舉方式,整理庭院的方式,度假滑雪的方式,感知的方式,吃飯的方式,等等不勝枚舉,這些各式各樣的「方法與手段」,刻劃出我們的生活樣貌。
(摘自畢德生著《耶穌的道路》校園出版社九月新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