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七1~2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論斷」在幾個英譯本,都譯為judge,就是「審判」,有「定罪」的意思。首先我們要清楚,這並非禁止我們作任何判斷,因為接著的第6節(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和15~20節(你們要防備假先知……)正是要我們做出正確的判斷;另外是保羅也為腓立比書信徒禱告,要「使他們能分別是非」(腓四1)。
耶穌教導我們:「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Do not judge, or you too will be judged.),要我們看到「論斷人」的嚴重性,因為會「被論斷」。「被論斷」從其詞性來看,指最終的「論斷」,那是神的最後審判!其實從常情可以了解,法官判案,必須衡量所有證據,而我們常看表象就做了「論斷」,如果多清楚一點暗中隱情,就會為自己隨意的批評論斷感到羞愧。***
但是未必要等到最後審判,「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喜歡批評他人的,現在就會被許多人批評論斷,因為人看到其他人的缺點,卻看不到自己的缺失。「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也就是「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的道理(路六7)。
接著的3~4節「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剌,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剌』呢?」指出人的問題,看不見自己的問題,「責人過嚴而律己太寬」,用放大鏡來檢視周圍的人,卻看自己一切的問題都是無關緊要的小事。
耶穌的教導真是值得人認真學習,我們如果了解「你們不要論斷人」的道理,耶穌在路加福音有更積極的教導,要我們學習寬恕、慷慨地對待人:「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7~38)
嗯,以後說話要更加小心了。
*** Stephen Covey 在《與成功有約》中說了一個自己的故事:有一回坐地鐵,旁邊坐著幾個小孩子吵鬧不堪,但是孩子們的父親似乎視若無睹,完全不管束自己的孩子。等到Covey抱怨了,這位父親才如夢初醒地抱歉了,說:「孩子的母親在一小時前在醫院過世了……」,難怪這父親原先眼目呆滯地坐著,而年幼的孩子不知喪母之慟,依舊打鬧不休。讀者可以想像當Covey得知實情後會有多麼地尷尬與羞愧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