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 15:15 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
在耶穌為門徒洗腳後,祂明顯地說到門徒稱祂為「主」,他們就是主僕的關係 (約13:13~16)。在這節經文,耶穌將門徒從「僕人」升格到「朋友」的關係。
在基督徒與耶穌的許多關係中,我們和祂的朋友關係,其意比較模糊。許多基督徒喜愛的詩歌〈耶穌恩友〉,說到耶穌是罪人的朋友,可以解決我們諸多的需求,祂一定會答應我們的祈求,撫平我們的憂慮。是否這就是耶穌稱我們為他「朋友」的意思?
的確,耶穌是基督徒的恩友,他為我們做的事,遠超過〈耶穌恩友〉的描述,祂甚至為我們這些朋友捨命 (約15:13)。我們要求耶穌我們的朋友,當我們有需要時,祂就立即馳援,在我們這方面,能為耶穌做什麼,與是主耶穌的僕人又有何許不同?
耶穌在前一節經文說:「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約 15:14)。無論是耶穌的「僕人」或「朋友」,都需要遵行耶穌吩咐的要求,不同的是「被動」和「主動」的分別,並且僕人不能像朋友一樣的分享耶穌的想法,這是耶穌說到的二者的不同之處 (約 15:15)。
聖經中記載亞伯拉罕和摩西被稱為神的朋友(代下20:7;出33:11),而在創世記18章前半章讓我們看到亞伯拉罕像僕人般的站著服事神 (創18:1~8),之後神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創18:17) 亞伯拉罕轉而像是神的朋友,為所多瑪代求神恩,我們在這章聖經看到亞伯拉罕與神互動的榜樣,他如同僕人一樣的服事神,他又像是神的朋友般的參與神的計劃。
耶穌稱我們為友,需要遵守祂的什麼命令呢?這要回到經文:「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 15:12)」 「彼此相愛」的命令,不是僕人做得到的,遵守愛的命令是困難的。愛一個人無法是強迫的,必須發自於內心,才能從行動中流露出來。
耶穌基督依然是我們的救主,我們不再被稱為僕人,而是祂的朋友,得以分享祂從父神來的知識 (約15:15),理因出於內心地遵守耶穌的命令。保羅說得好:「我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腓 1:8),保羅又說:「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地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 (提後 2:24 )」,他明白他是耶穌的朋友,體貼耶穌的心意,而他同時仍然守住為主僕人的態度,極力作主工。
長久以來,福音派不斷強調耶穌為我們已經做成的救恩,而輕忽我們要以愛來回應神恩典的教導。當我們再唱〈耶穌恩友〉時,應該思想到朋友的意思,以及在此關係下對於雙方面的要求。
